共社群主播开播协议
共社群主播开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下称“主播”)与北京泽世印象教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在注册或开启直播时,可查阅本协议,主播一经开启共社群直播即表示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重要须知
主播欲使用共社群提供的直播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必须事先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尤其应特别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共社群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主播的权利限制条款。如主播不同意本协议,主播应不使用或主动取消共社群提供的直播服务。
主播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共社群有权依照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主播提供本服务,并有权追究主播的相关责任。
特别提醒:如主播是未成年人,请务必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
在主播接受本协议之后,此文本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而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共社群上。修改后的协议公布七日后即视为“共社群”已通知主播协议修改内容。若主播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访问、使用共社群直播软件,若主播继续访问或使用,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1、总则
1.1 共社群为主播提供直播技术服务。主播作为网络直播发布者,欲在共社群为平台用户提供在线游戏、娱乐、节目、赛事等网络直播及解说服务。
1.2 签署本协议前,主播承诺已经充分了解共社群的各项规则及要求,并确认主播有条件与能力履行其职责与义务。主播应根据共社群要求提交相关资质材料,且主播在共社群提供服务期间均视为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对主播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1.3 主播承诺并声明在使用共社群提供的直播服务时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以下行为:(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5)宣扬邪教、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4 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主播与共社群之间构成任何劳动法律层面的劳动、劳务、雇佣关系。
1.5 未经共社群书面同意,主播不得在与共社群存在竞争关系的网络共社群及移动端应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斗鱼直播、战旗直播、龙珠直播、17173、风云直播、网易CC、网易BOBO、来疯直播、映客、花椒、繁星直播、火猫直播、熊猫直播、全民直播、触手直播、悟空直播、企鹅电竞、九游直播、快手、陌陌、TWITCH等,以下统称“竞品平台”)以任何形式进行或参与直播。
2、 服务规则
2.1 共社群为主播提供网络直播技术服务、客服支持和共社群及关联平台的知名度和庞大用户资源,共社群不遗余力地推进平台的用户流量提升和技术更新。
2.2 为规范平台运营,保障平台用户的整体利益和用户体验,共社群有权根据国家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运营需要制定、调整平台规则,并以公告或邮件、微信、QQ等方式通知主播。若主播不接受修改后的相关内容,应当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2.3 共社群有权独立对主播进行考察、评审,以决定是否确立或取消对主播的奖励或处罚。具体考察项目及标准由共社群另行制定,无需额外征得主播同意。如共社群希望与主播就直播事项进行深入合作的,可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另行签订线下的纸面合作协议。
2.4 共社群有权对主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行为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并对主播网络主播活动的方式和内容有最终决定权,主播应严格按照共社群的建议和意见提供或调整相关服务。
2.5如无特别约定,主播在使用共社群提供的直播服务时,发布上传的文字、图片、音视频以及表演等用户原创的信息,此部分信息的知识产权归用户,但用户的发表、上传行为是对共社群的授权,用户确认将其发表、上传的信息独占性、永久性地授权给共社群,该授权可转授权。共社群可将前述信息在共社群旗下的平台上使用,可再次编辑后使用,也可以由共社群授权给合作方使用。对于以盗用、刊登、转载、复制等任何方式侵犯上述直播内容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共社群有权以自身名义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采取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政投诉、提起民事诉讼、上诉、申请执行、和解、获得赔偿金等权利)。
2.6 共社群有权要求主播在网络主播活动中增加合理的直接或植入性广告或产品、活动推广内容。
2.7 共社群有权根据主播的申请或平台规则、平台政策,将主播的线上频道运营管理交由主播的工作室、经纪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公会)负责。
2.8 共社群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部门的要求或者第三方的通知对主播的直播及解说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直播及解说内容存在违法违规、侵害共社群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共社群有权采取封停直播、删除内容、冻结/注销账号、配合主管部门调查等措施。
3、 使用规则
3.1 主播须年满16周岁、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若主播未满16周岁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审阅本协议,并在接受本协议前取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若主播的法定监护人希望未成年人(特别是十周岁以下)得以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网络直播及解说服务的,必须以法定监护人身份加以判断该等服务内容是否适合于未成年人,并由法定监护人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共社群有权注销或永久冻结主播的账号,并单方终止本协议。主播应承担因此导致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已产生的收益等);若因此给共社群造成损失的,主播及主播的法定监护人应当赔偿共社群损失。
3.2 主播应自行承担通过共社群开展网络直播及解说活动所需的所有语音、视频设备及其他设施,并保证视频图像清晰,语音质量清晰。
3.3未经共社群书面同意,主播在直播及解说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及、宣传第三方竞品平台的相关信息;不得引导或变相引导共社群现有用户、其他主播及共社群员工进入第三方竞品平台;不得将主播直播间用于其他任何性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提供广告、推介等服务,或从事任何违法行为);不得在共社群上设置网络链接信息。
3.4 主播同意并授权共社群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期满后,于共社群的宣传推广渠道和活动上,使用主播的肖像、姓名(包括昵称)、录音、录像、视频以及主播创作的音乐等相关作品。
3.5 主播承诺通过共社群实施的行为或提供的服务合法、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主播承诺已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游戏软件或视频内容等全部直播及解说所需内容,并有权使用上述内容进行直播、录制等行为;主播承诺与共社群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的行为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主播承诺将严格遵守共社群的各项运营制度和平台规则,不得使用共社群从事涉黄、反动等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不得以网络直播及解说为幌子,从事暴力、传销、推销、鼓动诱导性营销等活动。
3.6 主播应为自身树立正面形象(包括但不仅限于妆容、服饰与言行等),不得出现任何因吸毒、盗窃、嫖娼、赌博等违反公共秩序、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影响主播公众形象的行为;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共社群及其关联公司及共社群产品和品牌形象的行为。
3.7 若主播在共社群上签约了频道,还应遵守与频道达成的共社群线上协议,特别是收益分成及强制解约承诺。
3.8 主播在共社群进行网络直播及解说,有权根据平台兑换规则,获得道具(礼物)分成(用户赠送的虚拟道具[礼物]、守护、贵族等分成部分收益)。主播所获得的收益应当缴纳的税金由共社群或共社群委托或指定的第三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3.9 主播保证其提供的账户信息正确、真实、有效,如因账户信息不准确造成共社群的任何支付错误的,由主播独自承担责任。
3.10 主播知晓并同意,共社群有权从主播应得的收益中直接扣除主播应向共社群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罚金、政府部门罚款以及应向用户支付的补偿金、赔偿金等款项。
4、 保密制度
4.1 主播应严格遵守共社群的保密制度,承诺无限期保守共社群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由共社群提供的、或者主播在双方合作期间了解到的、或者共社群对其他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与共社群业务有关的,能为共社群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共社群相关活动/比赛信息、收益信息、工作人员信息、通讯信息以及与共社群运营或管理有关的信息和文件(含本协议及相关协议内容)。
4.2 主播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未经共社群书面授权或同意,对共社群的商业秘密不得:(1)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进行传播、泄露(包括暗示);(2) 为非本协议的目的而使用。
4.3 因主播违反约定使用或披露共社群商业秘密使共社群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主播应赔偿共社群全部损失。
5、 协议的解除、终止
5.1 因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政策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有风险的,共社群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2 共社群有权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主播的方式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就此承担违约责任。
5.3 本协议期限届满或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可终止本协议。
5.4 主播有下列情形之一,共社群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不需要提前通知:(1)主播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所做的声明或承诺的;(2)因主播原因直接或间接给共社群利益造成损害的;(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4)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5)以消极、不作为等不符合共社群要求的方式履行本协议的(即使未构成违约),经共社群通知后3日内仍未改正的;(6)因异常情形的出现,共社群认为主播不适合进行本协议下服务事项,经共社群通知后3日内异常情形仍未消除的;(7)因共社群业务调整,不再进行网络直播业务的。
5.5 无论本协议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对于主播共社群账号中的全部数据或主播因使用共社群而存储在共社群服务器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共社群可将该等信息保留或删除,包括服务终止前主播尚未完成的任何数据。
5.6 如本协议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主播应自行处理好关于数据等信息的备份等事项,由此造成共社群损失的,主播应负责赔偿。
6、 违约责任
6.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因主播的任何不实陈述或保证,或因主播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因主播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导致共社群面临任何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导致共社群遭受损失,主播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第三方协调解决纠纷),保证共社群免受任何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和(或)共社群所受的损失。在该等情形下,共社群就其因此所受损失保留向主播索赔的权利。特别地,共社群有权视主播违约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下列某一项或者某几项措施追究主播的违约责任:(1)暂时地冻结主播的共社群账号,直至主播纠正违约行为时再恢复;(2)永久性地封停/冻结主播的共社群账号;(3)将主播的共社群账号永久性地删除;(4)拒绝主播再次注册共社群账号;(5)暂时中止主播收益的结算和支付,直至主播纠正违约行为时再进行结算和支付;(6)将尚未支付给主播的收益费用作为其支付给共社群的违约金,不再支付给主播;(7)要求主播于收到共社群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赔偿全部损失;(8)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终止双方基于本协议的所有合作事宜,不再支付尚未支付的收益费用,并有权追回所有已支付的款项。
6.2 主播如违反本协议第1.5条、3.3条、3.5条、3.6条的规定,共社群有权单方面扣除主播应得的部分或全部收益,情节严重的,共社群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如因此对共社群造成的损失,主播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3 如果主播的违约行为遭到媒体曝光,导致共社群遭受相应的公关危机的,共社群还可以要求主播发表书面声明,澄清事实并向用户和/或共社群道歉。
7、 关于通知
7.1 共社群可能会以网页公告、网页/弹窗提示、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常规的信件传送、主播注册的共社群账户的管理系统内发送站内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主播送达关于本服务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共社群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送达,对主播产生约束力。若主播不接受的,请主播书面通知共社群,否则视为主播已经接受、同意。
7.2 若由于主播提供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错误,导致主播未收到相关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的,主播同意仍然视为主播已经收到相关信息并受其约束,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主播自行承担。
7.3 主播同意运营商向其接收信息的装置或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QQ、YY、共社群、微博、微信等发送服务信息和商业性广告。
7.4 若主播有事项需要通知共社群的,应当按照共社群对外正式公布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共社群。
8、 争议处理
8.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8.2 若主播和共社群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均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8.3 本协议签订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
9、 责任限制
9.1 主播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来自他人包括威胁性的、诽谤性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侵犯他人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匿名或冒名的信息风险,主播须承担以上风险,共社群对本服务不作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商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对因此导致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9.2 共社群会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尽最大努力向主播提供平台技术服务,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共社群不能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大规模的病毒、木马和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管制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
9.3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共社群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均不承担责任:(1)主播或共社群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2) 主播操作不当;(3) 主播通过非共社群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4) 其他共社群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9.4 主播已充分知悉和同意,共社群仅根据本协议提供平台技术服务。在该共社群上,共社群不是主播的代理商、合伙人、雇员或雇主等关系人,共社群不对主播的行为负责。
9.5 共社群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共社群的义务或承诺,共社群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10、 其他
10.1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本协议、《共社群软件(网站)许可及服务协议》、《用户注册协议》以及共社群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主播同样应当遵守。上述内容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共社群有权在必要时单方修改本协议或上述内容,相关内容变更后,如果主播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主播已接受修改后的相关内容。如果主播不接受修改后的相关内容,应当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10.2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0.3 本协议共社群或相关产品、功能名称、协议名称变更的,不影响本合作的进行,以实际变更后的为准。
10.4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北京泽世印象教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